[部:今年1至5月打掉虚拟货币等团伙380余个]6月17日,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的工作举措和成效等情况。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表示,2021年1至5月,全国机关对黑灰产犯罪重点打击,打掉技术开发平台、网络引流推广、虚拟货币等团伙380余个。(北京日报客户端)
最高法、最高检和部针对电信网络刑事案件出台的意见谈及虚拟货币:6月22日消息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(二)》中表示,电商平台预付卡、虚拟货币等经销商被明确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电信网络犯罪,仍与其继续交易,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,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;明知是电信网络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,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销售电商平台预付卡、虚拟货币等,并予以转账、套现、取现,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,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。如事前通谋的,以共同犯罪论处;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[2021/6/22 23:57:07]
部副部长:重点打击打着“虚拟货币”等幌子的非法集资犯罪:全国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暨经侦重点工作部署会4月24日召开,部党委委员、副部长孟庆丰出席并讲话。孟庆丰强调,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,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情节严重、实施“庞氏局”的P2P平台,以及打着“养老服务”“虚拟货币”“外汇投资”等幌子和未进行登记备案、打着“私募基金”幌子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;重点打击打着“消费返利”“电子商务”“区块链”“爱心慈善”“军民融合”“一带一路”等幌子实施的犯罪。(中国警察网)[2020/4/25]
部、国家工商总局:重点整治以虚拟货币为幌等四类网络:据新浪报道称: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机关、工商部门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工作部署会上获悉,部、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联合整治。此次联合整治行动,重点查处以下四类网络活动:一是以“消费返利”“资金互助”“虚拟货币”“投资理财”“网络游戏”等为幌子的网络活动;二是假借“慈善”“扶贫”“创新”“均富”“军民融合”等名义,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网络活动;三是侵害学生、低保、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网络活动;四是跨境操纵实施的网络活动。同时,对于网络组织的核心成员、骨干分子、“职业化”参与人以及协助转移资金、提供网站设计和维护的违法犯罪人员,依法严肃查处。[2018/1/19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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