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泰国SEC发布有关加密货币交易风险和服务禁令的警告披露规则]金色财经报道,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发布有关企业家加密货币交易风险警告披露的指南。(一)加密货币交易风险提示的披露?(2023年7月31日生效)要求加密货币交易中心运营商?加密货币经纪商?和加密货币交易者?必须披露有关与加密货币交易相关的潜在风险的警告。(二)禁止数字资产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或者支持?存贷款业务,但通知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。(2023年8月30日生效)。
泰国SEC发布新法规草案,加强数字资产托管监管:8月30日消息,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新的法规草案,该草案除对托管人持有的数字资产的提取变得更加严格之外,监管机构还试图禁止数字资产借贷。
该法规草案显示:为加强对数字资产投资者的保护,要求数字资产经营者,从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中提取和转移法币应遵循分散审批权限、多签审批权限和制衡原则;禁止将客户的资产用于为其他客户或其他人谋取利益,除非是以商业银行存款的形式,就数字资产而言,应禁止将数字资产借给他人。[2021/8/30 22:46:44]
动态 | 泰国SCB银行宣布与Ripple合作 推出跨境移动支付程序:泰国暹罗商业银行(SCB)已与Ripple合作,推出由区块链支持的移动应用程序,可提供即时、低成本的跨境支付。(CoinTelegraph)[2020/1/9]
动态 | 泰国SEC官员:海外发行STO属于逃避监管:据曼谷邮报消息,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已澄清现有法律如何适用于STO,根据《数字资产法》(Digital Asset Act),计划在海外进行STO的泰国公司属于逃避监管的不法行为。泰国SEC副秘书长ipsuda Thavaramara透露:监管机构将不得不考虑如何处理STO以解决股权,投票权和股息等问题。如果STO具有和其他融资证券相似的条件,他们可能会经历类似IPO流程,那么将属于SEC的监管范围,如果没有将按照ICO进行监管。当然这还取决于STO的条件和白皮书中的细节。此前,泰国在5月颁布了加密货币监管法规,法规中规定了ICO行为,却没有对STO做出规定。[2018/12/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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